一、报告名称:《定兴县2015年第7批次2号地块、2021年第21批次1号地块、2021年第26批次1、2号地块、2021年第28批次1号地块、2021年第33批次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红树营水厂项目共涉及2021年第26批次1、2号两个地块,总面积为33119.85m2(约49.68亩)。现地站项目涉及2021年第33批次1号地块,面积为 2536m2(约3.80亩)。两个项目地块东侧为耕地,西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 北侧从西向东依次为耕地和林地。三告回迁项目涉及2021年第28批次1号地块,面积为119114.06m2(约178.68亩)。项目地块东侧为耕地,西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北侧为耕地。佶地C区项目涉及2015年第7批次2号地块,面积为12731m2(约19.10亩)。项目地块东侧为耕地,西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北侧为耕地。北区污水项目涉及2021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面积为23015m2(约34.52亩)。项目地块东侧为耕地,西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北侧为耕地。
项目业主: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块规划:地表水厂、泵站、居住用地、道路和污水处理站 ,
地块现状::红树营水厂、现地站项目地块四周被围挡圈住,现场踏勘时地块无异味,地表土壤见平整痕迹,红树营水厂项目地块中修建一条道路,现地站项目地块中修建部分构筑物主体。目前场地内未种植庄稼。
二、初步调查结论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定兴县2015年第7批次2号地块、2021年第21批次1号地块、2021年第26批次1、2号地块、2021年第28批次1号地块、2021年第33批次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业主单位: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13582261960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原文链接:定兴县2015年第7批次2号地块、2021年第21批次1号地块、2021年第26批次1、2号地块、2021年第28批次1号地块、2021年第33批次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原文链接:《定兴县北肖庄回迁项目、高家庄回迁项目、嘉会庄开发项目、压缩机厂回迁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报告名称:《保定市鑫泰印染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保定市鑫泰印染厂地块占地面积约12689m2(约19亩),该地块位于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该地块主要从事加工印染,现厂区设备、生产区车间均已拆除,生活区的办公楼和浴室暂未拆除。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经度:115.475784797,纬度:38.904678080。
项目业主:保定市鑫泰印染厂
地块规划: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地块现状:现厂区设备、生产区车间均已拆除,生活区的办公楼和浴室暂未拆除。
二、初步调查结论
通过对检测结果的分析,场地内所有可能涉及到的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石油烃、重金属包括铜、镍、铅、镉、砷、汞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场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比对分析,本次场地调查场内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当,且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厂区地下水(浅水层)中除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指标超过三类水要求外,其余指标均符合三类水标准,但所有指标均不超过四类水。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保定市鑫泰印染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业主单位:保定市鑫泰印染厂
联系方式:17332288520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原文链接:保定市鑫泰印染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报告名称:《保定市鑫泰印染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保定市鑫泰印染厂地块占地面积约12689m2(约19亩),该地块位于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该地块主要从事加工印染,现厂区设备、生产区车间均已拆除,生活区的办公楼和浴室暂未拆除。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经度:115.475784797,纬度:38.904678080。
项目业主:保定市鑫泰印染厂
地块规划: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地块现状:现厂区设备、生产区车间均已拆除,生活区的办公楼和浴室暂未拆除。
二、初步调查结论
通过对检测结果的分析,场地内所有可能涉及到的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石油烃、重金属包括铜、镍、铅、镉、砷、汞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场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比对分析,本次场地调查场内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当,且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厂区地下水(浅水层)中除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指标超过三类水要求外,其余指标均符合三类水标准,但所有指标均不超过四类水。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保定市鑫泰印染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业主单位:保定市鑫泰印染厂
联系方式:17332288520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原文链接:保定市鑫泰印染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保定市2020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报告名称:《保定市2020年度第七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报告名称:《保定市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创业路36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